包正豪, 南海仲裁, 專欄作家

派遣軍艦前往太平島海域巡弋是對「南海仲裁案」的正確回應嗎? 不,立刻護漁才是!

13 7 月 , 2016  

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主任 包正豪

 

今日,喧騰一時的「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菲律賓打了場外交勝仗。原本置身事外等著看笑話的台灣政府,還在仲裁宣判前將海巡署的大型巡防艦艇給調回,卻因為仲裁把太平島也視為「礁岩」而一時矇了。沒料想到這種狀況會發生,所以只好自我打氣地高調宣稱不接受/承認仲裁結果。更具體的作為是,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緊急宣布將派遣康定級巡防艦前往太平島海域巡弋。想要透過這種方式來表達對仲裁案的抗議,算是亡羊補牢。表面上看起來很強硬的手段,實際上卻是不知所云的無聊行為。

 

之所以會這樣說的原因是,派遣軍艦前往太平島海域偵巡,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反應。南海仲裁案並不涉及目前南中國海區域各島嶼/礁岩的主權問題。換言之,太平島還是台灣所有。這點沒有變。而目前有任何相關國家表示索要太平島嗎?當然也沒有。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民進黨政府跪下來抱住美國大腿,含垢忍辱地承認太平島是礁岩,我們還是擁有太平島和周邊12海浬領海的主權。試問,在如此情形下,派遣軍艦前往太平島海域,實施偵巡的目的在哪裡?保衛領土還是領海?顯然都不是。所以這是一個完全不正確的回應方式,只會被人指責為「升高區域衝突」,而無助於我們對太平島島嶼地位的主張。

 

事實上,南海仲裁案對台灣具體實質而馬上會發生的影響是,當太平島被認定為是「礁岩」時,就只能主張擁有12海浬的領海,而不能夠主張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所以台灣的漁船在太平島離岸12海浬以外到200海浬之間的作業,就變成在公海上作業。既然是公海,那我們就無法阻止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印尼,甚至於日本船隻在此處作業。這是我們極其明顯的損失。

 

國際法聽起來好聽,但它基本上就是個「夜壺」(如果你年輕到不知道何謂夜壺,沒關係,用紙尿布來理解它)。國際法最終還是以「實力/現實原則」為最後爭端解決辦法。所以美日兩國立刻承認南海仲裁案的效力,並呼籲各方接受。兩岸之間則是異口同聲拒絕接受仲裁結果。因此可知這個仲裁案根本沒有強制力。但我們到底應該要怎樣應對,才能確保國家主權與尊嚴不失呢?很簡單,在實質上形成「太平島是島嶼的現實」。這話聽起來很玄,我們怎樣能夠實質地讓太平島變成國際法上的「島」呢?我們應該,除了在口頭上拒絕接受仲裁結果與效力外,我們還應該實質行使「專屬經濟海域」的警察權力。

 

我們主張太平島是島嶼,因此太平島周遭兩百海浬是我們的專屬經濟海域。外國漁船進入專屬經濟海域作業,即侵害我國主權。海巡署作為我國海洋權益保護的執行者,難道不應該確保我國漁船在這兩百海浬經濟海域內的專屬漁業權利嗎?難道不應該驅離/逮捕任何在此專屬經濟海域作業的外國漁船嗎?當有外國漁船/探勘船隻進入這專屬經濟海域的時候,海巡署巡弋艦艇難道不應該進行監控,以確保我國海洋權益不受侵害嗎?我想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所以,面對南海仲裁案的合理且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立刻增派海巡艦艇赴太平島海域巡弋,並實質上在太平島周邊兩百海浬行使警察權。就算和他國(特別是菲律賓)有海域重疊問題,還是應該忽視對方的海域主張而堅持自己的警察權力。當我們實質上建構出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後,等同於依據「實力原則」認定太平島是島嶼(島嶼才能主張周邊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這才是不接受國際法庭仲裁結果和效力後,應該有的回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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