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中小企業活力需要更多資金支持

15 6 月 , 2016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日前金管會主委丁克華為推動國內創新創業發展,提出兩大構想。一是從所有金融機構稅後盈餘提撥2%成立天使基金,另一是推動商業銀行承做夾層融資,目的都是解決新創企業早期投資缺乏資金的問題。只是,這樣的構想提出後,立刻在立法院遭到前主委曾銘宗的質疑,認為可行性不高。報章媒體見狀,也紛紛大做文章,強調前主委打臉現任新主委。不過,細看曾銘宗論點,其反對理由主要在於執行層面,例如強制提撥金融業盈餘進行高風險投資是否合適、夾層融資是否會違反商業銀行非金融業投資限額規定等,而非完全否定天使基金與夾層融資構想。媒體的片面與選擇性重點報導,顯然已模糊焦點。在此情況下,討論主軸不再是如何透過政策,營造一個有利新創企業的友善融資環境,而是前後兩任主委高手過招下,哪一個內力比較深厚,招式比較高明。這樣的發展,似乎不是一件好事。

畢竟國內確實存在新創企業不容易募集到資金的問題,即使已有創櫃板、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以及股權式群眾募資平台等三大官方管道,也有諸多種子與天使投資人及創投基金,但相較於國外發展,台灣早期投融資環境仍舊落後且不夠活躍。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法令政策限制、稅制優惠缺乏、與國外創投鍊結不深等,使得國外資金不願來台,而本地資金也不願加碼投資,甚至轉向國外尋求更佳標的。惡性循環下,台灣的新創產業發展自然也隨之受限。

嚴格說來,成立天使基金及推動夾層融資的發想是好的,也是當前國際發展趨勢。以夾層融資為例(或稱創投債務融資,Venture Lending or Venture Debt),貸款者(或創投業者)除會收到債務衍生的利息外,也享有未來一定比例的認股權,因此相較於傳統的創投股權投資模式(Venture Capital),具有風險較低且收益相對穩定的特性,也逐漸成為創投業者盈利與配置風險的主要手段。而對於新創企業而言,除融資管道更多元化外,也可避免稀釋過多股權,可謂是雙贏結果。

目前在歐美創投環境發達的國家中,已有諸如矽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蘇格蘭融資基金(Scottish Loan Fund)等採行夾層融資作法,帶動新創產業發展。近年來亞洲地區更是紛紛跟進,例如2015年4月新加坡就提出「創投債務融資計畫」(Venture Debt Programme),並於今年4月由新加坡標準生產力暨創新局(SPRING Singapore)結合星展銀行、華僑銀行及大華銀行,正式實施。計畫融資規模高達5億星元,預計可為100家具有高度發展潛能的新加坡新創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無獨有偶,今年4月除了新加坡啟動創投債務融資協助中小企業發展外,中國大陸也由銀監會、科技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由官方主導的夾層融資計畫。首波試點地區集中在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天津濱海及西安等五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根據這份指導意見,所謂的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等金融機構透過「信貸投放」與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並利用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援的一種融資模式。

從基本精神與背後涵義來看,中國的投貸聯動其實就是國外盛行已久的夾層融資,也跟新加坡創投債務融資一樣,目的都是藉由新金融工具的開發,營造出一個更多元且更具活力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扶植科技或創新中小企業發展,最終帶動產業的升級與轉型。

看看國外發展,再回頭檢視國內市場,台灣的早期投融資環境,確實需要大力改善與增進。如果新政府真的要推動生技、綠能、智慧機械、國防及亞洲矽谷等五大創新計畫,一個友善的創新創業融資環境,絕對是不可或缺的。沒有資金的奧援,任何產業發展都是空話。怎麼做?或許,把夾層融資當做一個契機,盡力排除當前遇到的阻力,修訂法令並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會是一個不錯的前期做法。只是,在目前朝野持續對立的氛圍下,可能沒那麼容易。新政府,該是拿出你們決心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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