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從Kobe打鐵看台灣新創領域發展

16 9 月 , 2016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日前華爾街日報一篇報導:「Kobe Bryant and Jeff Stibel Unveil $100 Million Venture Capital Fund」,提到Kobe在卸下湖人的打鐵重任後,決定轉往新創事業發展,與事業合夥人Jeff Stibel共同成立一家規模1億美元的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對象將鎖定科技、媒體及數據資料庫公司。

Kobe愛投資早已不是新聞,但面對新創領域,大家關注的或許不是Kobe有沒有這個本事或實力,而是他在這個領域會不會秉持過去在NBA賽場上的打鐵精神,隨意出手。畢竟在不同職場轉換間,Kobe現在要面對的是一場牽涉龐大金流的金錢遊戲,而非單純的一場籃球比賽。隨意的浪投,引來的可能不是噓聲,而是有去無回的財富減損。

嚴格說來,新創領域是標準的八二法則世界。10件投資案源中,有二件成功就可以偷笑了,失敗者比比皆是,更何況,這還是樂觀估計。根據科技部今年提出的《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新創公司在種子期及創建期階段,由於商業模式還未確立且商品雛型尚在發展,往往缺乏營收且易產生資金缺口。在充斥高度的不確定性與風險下,新創失敗率平均高達九成。

正因如此,早期投資環境普遍存在優質投資人(或稱天使投資人)難尋的窘境。新創事業空有好的構想與企劃,卻難覓資金實現他的夢想。換句話說,在新創領域中,亟需天使投資人或部分創投業者的資金奧援,Kobe某種層面來說就是在扮演這類角色。

面對早期資金環境資訊不對稱問題(如何有效地媒合資金需求者與供給者),目前政府提出的解決方案,主要是從資金供給面著手,如國發會將攜手金管會成立100億元的國家級投資公司加碼早期投資,金管會也將於今年底前推出募集目標各10億元的天使基金及創新創業產業基金,提供種子期及創建期企業所需的創業資金。

這樣的做法,雖然有相當程度的正面意義,但背後其實有個很大的缺陷。因為這是標準給魚吃而不給釣竿教釣魚的做法,很容易因為資金用罄,最後不了了之。特別是新創事業除了需要資金奧援外,在成長過程中,也需要天使投資人相關領域的知識及經驗傳授與分享,才有機會度過創建時期的死亡之谷。這部分政府壓根沒辦法提供相對等的協助,無形中也加大新創事業的失敗機率。

對於早期投資環境的健全,政府過往一向不甚重視,也使得台灣在新創領域發展遙遙落後其他國家。如今,當政府想要迎頭趕上這股浪潮時,或許有些政策思維也需與時俱進,而不能一直陷在撒錢就有用的邏輯迴圈。在政府積極提供魚兒給新創企業吃的同時,也應思考如何教導新創事業釣魚,才能讓政策獲得事半功倍之效。尤有甚者,創造一個足以吸引天使投資人前來的早期投資環境,或許才是政府在新創領域中最重要的任務。

Kobe打鐵跟SBL的浪投,哪一個才是觀眾想看的,其實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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