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李佳容

野雞大學再現?教育部的管理出了什麼問題?

24 11 月 , 2019  

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李佳容

台灣再度出現了「野雞大學」!根據媒體報導,位於彰化的中州科技大學「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工程技術碩士班,自2013年以後的碩士畢業論文,約有六成與自動化工程技術無直接相關,因而被媒體批評為「野雞大學」。

教育部角色矛盾

所謂的「野雞大學」,可以被解釋是以虛假手段,不被學術紀律認可的大學,但以頒發(形同)販賣文憑或學術認證,來經營學校。

教育部在我國大專院校發展所扮演的角色,是相當弔詭的。一方面,它每年以發放資金補助各校,號稱協助各校校務的運作,但實際上並無法有效要求所有學校,嚴格根據各補助款所附的規定落實管理。

我們可以想像教育部是一個跨公私立院校及各級學校的企業集團總部,這個企業集團總部每年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發獎補助金」。而依企業法規,可以要求各校呈報符合法規要求的報告,企業總部進行審核,再決定下一年度是否要核發或裁減獎補助款的金額。

乍看之下,似乎很符合企業管理的作業準則,實際上,就以前述教育部發給各大專院校的「獎補助款」為例,其中一個審核的標準,是根據各校學生的「註冊率」來審核,即補助款金額的發放總數,是以「每個註冊學生數」乘以「每位學生可獲得的費用」。

但據筆者了解,某些學校會鼓勵學生先在「表格上」註冊,使學校可以順利獲得獎補助款。至於學生是否後續有確實來上課,以及獎補助款是否真有用在「新生訓練」、「學生課務」等項目上,就要看各校做出來的「管理功力」報表!

人頭學生已經出現

若再遇到有心人士與學生串通合謀,那麼學校就淪為「學店」,事實常是學生不用來上課就可以獲得文憑,所謂的人頭學生或假文憑買賣就發生了。

目前上述情況在教育部嚴查下,似乎已有改善,但是「補助款濫用」的案例,實屬常態。教育部有關部門即使「疲於奔命」,時時察查,本質上則是束手無策,只能「見招拆招」,像拆違建似的,無法徹底解決。

因為無論審核項目訂的如何鉅細靡遺,各校要「製作」一些看似豐富的報告內容,還是很容易。最後,只能憑著部派往各校的委員「自由心證」!

因為我國的大專院校有一百六十多所,其種類、規模、所在地域、學校發展特色,均各有所異,假定又有政治或地方勢力介入,以教育部現有的審核機制,很難發揮效用。

教育部實際上設有各種檢核機制,例如:「督學」,可以隨時進校查看辦學狀況;又如高教評鑑中心可以依據評鑑結果,提出「勒令停辦」的建議。

違規事件頻傳

但督學人力有限,系所評鑑通常每三年才舉辦一次,要求教育部依各個大專院校每年的報告及申請資料,進行「抓錯」或「糾正」,實有難度。因此,才會爆發某私校將從斯里蘭卡來台遊學的學生非法仲介去「屠宰場」、「食品工廠」工作,還被剝削工資,以及這次的「野雞大學」事件!

憑心而論,教育部這個「企業集團」總部,從經營與管理的角度來看,是屬於「弱管理」的體質。根據領導學的研究,一個組織若空有領導而無管理,或是空有管理而無領導,均不利於該組織的發展。

教育部每年的預算均來自於人民的納稅錢,人民或代表人民的民意代表有權力監督教育部及其管轄旗下的各級學校,確實將獎補助經費,運用在符合法令規範的項目上,真正「把錢用在刀口上」。

杜絕投機竊佔高教資源

高等教育是一個國家的發展命脈,尤其在少子化的趨勢下,各大專院校都應該朝教學與學術研究精緻化的方向發展。辦學優秀的大專院校,理應獲得更多的鼓勵與補助,如何研擬更符合實況的「獎補助金」,來鼓舞學校教師及行政團隊實為當務之急。同時,更要避免各式法規、制度所造成的「獎懶罰勤」,而讓不肖人士利用制度漏洞,竊佔有限的高教資源。

2020大選在即,筆者要在此呼籲各政黨候選人,拚選舉的同時,也應該思考如何強化高等教育根絶野雞大學的「管理機制」。因為,台灣高等教育正面臨生死存亡的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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