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兩韓簽訂軍事協議 那兩岸呢?

25 9 月 , 2018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張競

本月19日,南韓國防部長宋永武與北韓人民武力部長盧光哲於平壤簽署了《履行板門店宣言的軍事領域協議書》,此項協議成為南韓總統文在寅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本次高峰會中,簽署《平壤共同宣言》 以外之附屬協議。

誠然在《平壤共同宣言》中,金正恩透過主動廢棄東倉里導彈引擎試驗場和發射架,展現出謀求和平善意,但其面對華盛頓卻也不是省油的燈,刻意依據平壤與華盛頓的612聯合聲明,在《平壤共同宣言》中, 點名要求美國提出具體作為,北韓才會拆除寧邊核設施。

就《協議書》來說,雖然各界認為此 係1953年韓戰停火、交戰各方簽訂停戰協定以來,首度明確律定兩韓之間於地面、海上及空中,不得採取敵對行為之活動區域與空間,但能否具體落實, 仍然存在甚多細節仍待雙方協商。

儘管依據《協議書》,兩韓原則上將全面中止在任何空間內,足以引發軍 事緊張,並且構成衝突根源所有各項敵對行為;但是在實施細節上,如何中止針對性軍事演習、兵力部署與調動、偵察與監控活動及設施 ,加上解除目前現有各種封鎖、阻斷及限制航行措施,都須再透過「 韓朝軍事共同委員會」協商處理。

從前述狀況分析,兩韓在政策面業已獲致共識,但在技術面上仍然存 在變數。國際社會中當政治實體決心從衝突走向和解,預備建立軍事 互信措施時,在政策面必須仰賴政治決心,而技術面端視專業素養,兩者間必須相互支持配合相輔相成。

未來兩韓在走向和解過程中,所有商討軍事互信措施技術面,對於兩岸都存在極高參考價值,但能否援引適用,其實難以判定。兩岸政治現實迴異於兩韓,在缺乏政治互信現實條件下,雙方技術專家亦難以獲得機會,商討軍事互信技術面課題。

兩岸研究軍事互信措施學者專家並不算少,但多半都將焦點放在政策面上論其之應然,甚至還有將兩岸軍事互信錯認性質, 將其上綱到軍事合作共同對外,擺出統戰招降之醜陋嘴臉。但相對上,卻是乏人聞問軍事互信技術面實施細節,因此諸多研究都 如沙上城堡,缺乏經得起挑戰之堅實基礎。

運用軍事互信措施降低敵意,穩定互動關係與增加政策可預期性,是否足以影響未來政治發展前景?抑或是未來政治發展決心業已底定,透過軍事互信不過是逐步鋪陳出發展樣貌,都值得吾人深入思考 。

兩韓和解是官先於民、自上而下之指導性發展途徑,但不可否認其亦是依據現實條件順勢而為。兩岸則是不乏有人打算逆勢操作,完全無視雙方互動發展之現實樣態。兩韓能否啟發兩岸,最後將由歷史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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