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四不一沒有的托育補助

4 8 月 , 2018  

       國中教師 皮諾丘

為解決超低生育率帶來的少子女化危機,行政院端出「準公共化托育補助」,適用於家有0到2歲幼兒的家庭,不僅全國一口價、定額補助,同時訂有排富條款,減輕一般家庭及弱勢家庭的育兒負擔。托育新政已於8月1日要上路,許多家長、保母仍是滿肚子問號,搞不清怎麼申請,也不知道下個月該繳多少錢、能領到多少錢。針對這個複雜難懂的托育新制,筆者爬梳整理了其中的脈絡,簡單來說,就是四不一沒有,要點如下:

1,中央地方不同調: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月1日正式上路。0到2歲的托嬰部份,對於幼兒在家自行照顧或送到沒有跟政府簽約合作的私托單位,家長可月領2500元補助;若送到公托,可月領3000元補助。父母若將小孩送到與政府簽約的私托中心或合法保母,政府將補助每月6000元,至於2到4歲的幼兒托育政策,一般家庭送到準公托機構,每人每月費用不超過4500元,若有第三個以上小孩,每人每月不超過3500元。

這項政策先在六都以外的縣市正式上路,六都則是明年8月開始,未來一年中央與地方政策將進行銜接。不過,中央的美意,地方卻不一定買單。中央地方不同調,全台各縣市補助標準不一,撥打釋疑專線,不是打不通,就是無法獲得滿意的答覆,一項托育政策弄得如此複雜又匆促上路,政府的美意大打折扣。

2,業者抵制不簽約:私托和保母加入準公托合約重點為保母若3年內曾違反《居家管理辦法》、托嬰中心3年內曾違反《兒少法》及有關規定不可與政府簽約;簽約的保母、托嬰中心原則2年內不得調整收費,若要調漲須向所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托育簽約收費上限,日托部分不得超過當地家庭可支配所得15%,保母收費應低於政府托育上限;不得擅自調高費用或巧立名目收費,違規要退還家長相關差額;保母停托、轉托或連續請假15天,應主動告知家長,若保母有特殊事由須終止與政府契約,應於60天前主動向家長說明。

全台保母人數約2.5萬人、私立托育機構約700多家,衛福部希望準公托制度上路後,能有85%保母、75%私托機構加入。不過,相較於衛福部的樂觀,不少業者不滿收入變少、揚言抵制。業者表示,政府不補助私立托嬰中心,且規定私托給老師的薪資、師生比和收費價格,造成業者成本增加,政府補助費用根本入不敷出。

3,父母看得到領不到:業者加入準公托即不能漲價、員工卻需加薪,在管制變嚴、誘因不足的情況下,導致至今仍有整個縣市托育機構都不願加入的情況,家長到底能否真能得到托育補助還是個問號。 無論保母、托嬰、幼兒園,業者現在的主流聲音是抵制、不願加入政院的準公共化方案。如此一來,準公共化的高額補貼對家長形同看得到、吃不到。

4,不支持自行育兒的親屬:政府的資源分配重托育、輕親屬照顧,在2500元育兒津貼之外,政府願意給托育更多補助,卻對自行育兒者沒有其他支持,漠視近半數家長選擇自行育兒對孩子身心發展、人格養成及教育無可取代的價值,以及他們為了經營家庭放下職涯發展、收入的犧牲。

5,沒有宣導期:政府公布托育新制後即正式上路,搞得地方政府、業者及父母一團混亂,雖有兩個月的緩衝期,但托育之亂已經弄得人心大亂,不知道政府在急什麼。一個已經執政兩年多的政府,推政策卻仍像個新手般的生澀,原意是為了救少子化的托育政策,如今卻天怒人怨,這樣的政府能救得了少子化嗎?恐怕要先打個問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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