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基礎建設「前瞻」何在? 「效益」誰承擔?

20 6 月 , 2017  

臺北大學公行暨政策學系博士候選人 陳昱旗

前瞻基礎建設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沒有一個完善的政策評估計畫程序,只見以特別預算編列來規避公債法舉債上限,過程倉促並忽視年度預算籌編的嚴謹。為何耗費8年8千8百億元的重大國家發展計畫卻不談論政策「成本效益分析」呢?

過去20多年來,許多地方縣市長為展現施政成果,無不大興土木搞建設綁樁。但有些建設並未符合實際需求,蓋好後就淪為「蚊子館」,少者造價千萬、多者數十億,公帑就這樣浪費了,過去陳水扁時代歷歷在目難道大家都忘記了?如今輕軌建設只是升級變相為「移動式蚊子館」,高雄市捷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開始忽略民眾生活習慣的評估,導致捷運乘客嚴重不足的窘境。

基於成本效益分析(CBA)是透過比較項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來評估項目價值的一種方法,各國政府將成本費用分析法運用於政府部門的計劃決策,尋求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效益的方案。

前瞻計畫這次包含五大建設,軌道建設(4,241.33億)、水環境建設(2,507.73億)、城鄉建設(1,372億)、數位建設(460.69億)與綠能建設(243.15億)。其中就軌道建設部分,難道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嗎?舉例來說,補助地方客運業者是否會比蓋輕軌有效?

中央政府必須分析評估,並提供各種政策更有效益選項,再從中選擇能夠發揮最大效益的方案,不是為了蓋輕軌而蓋輕軌,必須審慎評估未來長期營運後,地方政府有沒有能力處理自籌反倒還要中央預算撥補,導致拖垮國家財政。目前這樣不負責的方式實在讓人難以接受,為何蔡政府只靠幾張白紙就要全民接受買單?

公債法中舉債上限不等於國家財政破產

很多不知情的民眾都以為舉債上限超過就代表國家財政快破產,其實精準來說只是違反公債法的規定並非代表國家財政破產,因此讓很多精明政客用來上下操弄政治議題,比如在年金改革議題上就論述成不改革就破產,胡亂發明「潛藏負債」一詞亂加於國家債務之中,造成民眾恐慌盲目以為軍公教吃垮國家財政,形成錯誤國家債務認知導致不當民粹式改革。

反觀,在前瞻基礎建設上就知道利用特別預算來規避公債法規,如真的國家財政已有破產危機,怎會這樣技術性規避操作,這樣不等於自打嘴巴,說穿了因國家還有錢,就一堆政客動腦筋在法的規避,想辦法在一些國家法定義務上卸責不支付,又要技術性從人民口袋拿更多錢,完全不思考整體政策未來效益。會造成這樣標準不一來自於一切為政治考量,而非專業性評估思維。

在整個過程中,看出政府又是政治盤算,明知道前瞻基礎建設未來地方無力自籌外還牽扯到長年營運問題,最後結果可以遇見還是由中央每年編列預算來解決地方不足。但中央政府也礙於舉債上限,因此到最後必定又會發動修改公債法舉債上限來解套,說白了台灣相對其他國家舉債狀況而言,我國舉債狀況良好,讓許多政治人物與官員都正盤算如何技術性合理花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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