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指控大陸操控台媒 路透社可有證據?

15 8 月 , 2019  

自由評論人  邱子安

日前路透社調查報導指出,台灣至少有五家媒體接受國台辦操縱,又將置入版面價碼報導出來,且以受訪者仍有在該媒體工作者,為了避免傷害受訪者,不將其曝光。外交部長吳釗燮甚至因此在社交媒體貼文,藉此嗆中。

一般閱聽眾看到的是表面的新聞事件,不易察覺新聞處理背後的框架、信念。在西方新聞主導性的流行理念下,早已把「中國製造假新聞」捧成信條,而路透社的這則新聞正是西方媒體以中國製造假新聞進行控訴的案例。

西方新聞的觀點總認為他們眼中的「落後地區」,諸如中國、俄國、伊斯蘭國家,成群結隊的利用網軍製造假新聞,來攻擊其他先進國家的民主,藉以掩飾西方國家有民主卻未必能解決內部衝突的窘狀與無能,這就是一種把問題推給外部勢力的做法。

路透社的新聞看似繪聲繪影,其實刻意避重就輕,僅運用刻板印象加深對中國的指控,可說是無憑無據。雖然用新聞倫理(避免傷害受訪者)包裝,但台灣社會過去也有控訴置入性新聞的事件,並不忌諱當事人曝光,且有監察院的調查可以佐證。因為如果真的在意新聞倫理,會不齒置入行為,未受訪者未必在乎曝光,因為覺得是一種彰顯正義的行為。

監察院曾經對陸委會提出糾正案(099教正0022),指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對岸不得在台有政治宣傳,然而監院掌握契約書資料,可以證明對岸以匯款方式製作配合的置入新聞。

由於監院的權限是糾正行政機關,而非屬於民間的報社,所以公布的調查中姑隱其名;然而屬於置入的新聞標題摘錄多則,其實完全可知是哪一家報社涉入。

另監院也曾糾正花蓮縣政府(108內正0022),用政府採購購買個別記者的友善報導,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確保多元民主社會、避免少數控制壟斷的意旨,也違反《預算法》第62-1條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

事件曝光後涉入記者全數失業,無一例外。而監院曝光的資料,有逐筆被購買記者工作機構、姓氏甚至金額,昭然若揭。可見,在台灣,指控置入性新聞還替其掩飾,用新聞倫理當藉口頗為薄弱。

這種東西方對抗的信條,對新聞專業的妨害,還展現在不久前英國廣播公司(BBC)對六四的報導。在一則影片中,BBC的記者拿著名的「坦克人」影像,在中國街上到處問有沒有人見過照片,藉以「證明」中國的言論審查。另一則影片中,記者與學運領袖王治新坐在轎車中聊六四事件,說在廣場上採訪王治新「非常危險」,因此留在車上。雖然報導傳達中國對六四素材審查,確實不假,但無論是街訪路人還是刻意開車繞過廣場,都是幾近用記者自行製造,炮製新聞的方式進行,而非對事件如實報導分析。

這種新聞製播水準,與台灣記者為了證明颱風天很危險,而深入淹水區蹲低姿態在鏡頭前面報導,相差無幾。公認的質媒BBC,在碰到中西對抗框架時,也會放棄新聞專業以求拉抬事件的戲劇性。

「中國假新聞」從陳述上升成信條,導致就算找不到確實證據仍要如此指控,終至自己製造假新聞,實是諷刺。蔡政府對外策略向來過度傾美,對於中國境外影響民主的論述也照單全收,只要涉及對中指控就欣然接受,缺乏查證,不無風險。

, , , ,

By



Recommen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