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搶救生育 政策必須再加碼

21 4 月 , 2017  

司法實務工作者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陳述恩

日前衛福部正式宣布,為了搶救生育率,將成立少子化辦公室,以及請有生育的女藝人代言鼓勵生育。但細究,用比喊口號好一點的「成立辦公室」,及請繳稅額通常是中產階級年收入總額的名女藝人代言,「手段」到達成「目的」之間,是否有正相關,不無值得商榷之處。

依照媒體的報導,衛福部(不意外的)想到各種「救濟」、「補助」「救助」(生育救濟、人工生殖補助、友善托育環境、兒少救助),可見應不至於又是一次作文比賽,但綜觀通篇報導,可能只有「六歲以下孩童由國家養」略有搔到癢處。

我國的人口政策出了名的大有問題已經不勞人口學家來說,全臺灣人都知這是「國安問題」。低生育率這麼多年未見改善,可見各級政府多年來的各種「救濟」、「補助」、「救助」只摸邊際不著核心。就拿每年各縣市政府競相提出的「生育津貼」來說,這種一次性幾千、一萬元的「福利」,對照起養育小孩十幾年的天價開銷只是杯水車薪。任何理性且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才不會遷就這棉薄的小利讓自己陷入十幾二十年的貧窮。

「因小孩而貧窮」是歐美社會學家研究社會貧窮原因後得出的結論之一,換句話說,如果國家政策不能往-歐美社會主義模式的-社會共同負擔生養小孩成本的方向調整,想要提高我國生育率無異緣木求魚。

在臺灣,女性最適生育的年齡-約介於16歲到40歲之間-正好是從各級學校畢業後就業進入低薪職場新鮮人奮鬥的年齡。對照臺灣現在年輕人的低薪困境、夫妻只有一份薪水很難撐起家庭的經濟開銷,而中小企業雇主又經常不負擔女性職員的育嬰假,懷孕的女性員工經常被變相鼓勵辭退…等社會現實,嚴格執行友善潛在、現在、未來懷孕婦女的法規,以及提高勞動政策誘因,勞動部豈能置身事外?

在臺灣,明明小孩的出生總數很低,但是公立托嬰兒中心、公立幼稚園的容量卻始終也很低,幾乎從小孩出生的那一年就要預先登記三年後公立幼稚園才有機會排進去。想要踐行「六歲以下孩童由國家養」的夢想,增加公立托兒所、公立幼稚園(含公立小學附設幼稚園)是很實際的因應政策,但牽涉到國民學齡前教育資源配置、規劃,教育部又怎能撇清關係?

中央政府的其他部會也不是沒有著力點。諸如,要打造友善孕婦、攜帶嬰幼兒家長的機場、車站、大眾運輸工具,這是交通部得在小細節下功夫的。又如,所屬員額多屬年輕力壯、適合生育年齡層的國軍、警察、消防,對懷孕的女性軍警消提供相應的友善工作環境及工時調整,讓男性軍警消能放心的陪產、家庭照顧休假,以及在所屬單位附近簽約配合的公私立托嬰托兒中心,內政部、國防部是最適合帶頭成為政策的示範部會。

整體來說,「少子化辦公室」放在衛福部之下可能是第一步就沒下好的棋。質言之,人口政策是牽髮動身的跨部會大型國家政策,應該是交由或新設一個不管部會的行政院政務委員來整體宣導規劃。換言之,「少子化辦公室」應該是設在行政院之下才對。

參考法國鼓勵生育的成功經驗,搶救生育率需要政府在教育、勞工、社福等各領域有意識的長期規劃、投注資源、政策調整。事實上,臺灣的醫療已然接近完善的水準,但養育兒女的長期的耗費才是令人卻步的原因。「六歲以下孩童由國家養」的口號方向正確,但為德不卒,應該改成「小孩由全國大家一起養」,按月給付的育兒補助(而且應該鼓勵越多小孩領越多)讓家長放心在家照顧嬰幼兒,在社區及辦公地點/工廠附近廣設的公私立托嬰托兒中心讓家長就近工作等才是放對位置的墊腳石。

講來講去,脫不著一個字「錢」。但比起行政院不久前公布至今可能還是講不清楚、說不明白、看得到吃不到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從小地方著眼,認真搶救我國的生育率的政策才是真正的「前瞻」又「基礎」的國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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