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新南向ODA向「金錢外交」說Hello?

10 3 月 , 2018  

時事評論人 藍蝴蝶、567大聯盟召集人 李福軒

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 ODA),幫助低度開發國家建設投資促進機制,為這類國家設立技術銀行,促進雙方技術轉移、互惠互利。

蔡英文政府為力推新南向政策,於2017年8月31日召開第4次「對外經貿戰略會談」裁示,政府將建立策略性融資機制,初期匡列35億美元(約新台幣1050億元)的專案融資資金,協助邦交國及新南向國家進行公共工程合作,並指定金融機構提供優惠的策略性貸款,由政府補貼利差,希望行政院盡速完成執行計畫付諸執行。另外,蔡英文還要求外交部加速完成OIDC(海外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改組及增資,行政院應積極研議強化輸出入銀行的功能。

民間稱這項政策為「蔡版政府開發協助(ODA)」,媒體則批評這是重返「金錢外交」之不歸路,外界更質疑這是塑造一個「千億元財政黑洞」。

ODA到底是政府政策,還是商業模式?或根本是政府在沒有得到所有人(就是人民)同意就直接使用人民存款來作的「金錢外交」?背後的疑點與真相,必須釐清。

一、「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非千億黑洞?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嚴正駁斥,強調ODA不是外交援助,而是我國商業銀行融資給外國政府的採購機關,由外國政府保證、我國廠商承包工程的作法。35億美元是銀行融資額度,和政府預算無關,政府只補貼利息,呼籲外界不要混淆視聽。

徐國勇還說,未來「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的相關案件也會比照外交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將案件資訊公布於網站。

但依2017年10月18日時任外交部長李大維與立法委員蔡適應的答詢內容來看,情況又不同。

李大維說:「這些全部都是要經過商業銀行的優惠貸款」。

蔡適應:「所以我們是補助我們的企業去國外投資嘛,我們沒有補助他們國家的政府?」

李大維:「嗯,沒有。」

蔡適應:「我們也不是補助他國的政府辦公共工程嘛?」

李大維:「沒有。」

是的,時任外交部長告訴大家,蔡政府初期匡列35億美元不是補助他國的政府辦公共工程!

二、承前列事項,「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貸款給我國企業?還是他國政府?

2017年10月19日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與立法委員盧秀燕於經濟委員會諮訽現場。

王美花表示:「ODA的貸款機制是我們直接貸款給地主國、業主國國家政府的相關單位,並不是貸款給我們的廠商。」

三、ODA為政府政策?還是商業模式?

2017年10月19日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與立法委員吳秉叡於經濟委員會諮詢現場。

吳秉叡詢問:「用的一定是當地人,所以對本國的就業協助不是非常的大,最主要的是要做新南向的連結,跟外交關係上的協助,因為得標之後把工程做的很好。但是這裡面有沒有政府對政府之間,所謂的利益、默契之間的東西?」

王美花回應:「這個一定會有政府對政府之間的協商,這個一定會有政府的介入,所謂的ODA一定有政府。」

2017年10月19日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與財政委員會立法委員費鴻泰的對話。

顧立雄表示:「假設它是商業模式,那他就要按照商業模式來進行。如果它不是一個商業模式,政策上決定它不是一個商業模式,而是基於推動政府政策模式的話,那這個部份在某一程度政府當然要承擔。」

費鴻泰提醒:「不要講某一程度,而且那個時候也不是你當主委。」

綜上可得,王美花次長說ODA一定有政府介入,顧立雄主委又提及商業模式,也難怪行政院長賴清德只能曖昧不明的表示,基本上推動新南向是政府的政策,但實際上執行面是用一個商業模式。

四、ODA倒債風險評估計劃為何?有否編列預算填補銀行損失?

2017年10月19日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行政院主計總處長朱澤民與財政委員會立法委員費鴻泰的諮詢。

王美花次長表示:「萬一真的倒帳,我們政府其實要編列預算來支應。」

朱澤民回應:「沒有法令依據的話,我們是不會編預算,如果經濟部有擬議,應…」

費鴻泰提醒:「王次長妳聽懂了嗎?所以妳講的那個承諾,是不對的!管錢的帳房在這裡已經告訴妳了,沒有國家法律依據,國家怎麼編這個預算?到時候如果蔡英文下令要去支援哪個國家公共建設的融資,出問題,這個預算如何編呢?」

朱澤民回應:「跟委員報告,就是剛才我跟次長所講的一定要有計劃,而且計劃根據這個編列預算,要經過大院通過。」

2017年11月29日台灣銀行董事長呂桔誠與財政委員會立法委員費鴻泰的諮詢。

費鴻泰:「你們做ODA的事情,是誰交代你做的?」

呂桔誠:「在行政院新南向小組有一個協調,在這個協調裡面台灣銀行就願意來做這一方面的工作。但事實上在這個架構裡,我們並不是承擔100%的風險,我們只承擔1/3的風險,另外2/3由政府部門來承擔。」

為何銀行只願承擔1/3?因為跟行明確了解ODA的高風險,而蔡政府面對高風險ODA,並未提出明確國家法律依據,亦無編列預算來支應倒帳損失。

五、「政府開發協助」(ODA)全盤計畫,有否公開透明?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楊珍妮於立法院總預算協商時提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上呈予院長的內簽簽呈為「概要的敘述」。

易言之,主導這35億美元的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在經貿合作方面,未提出詳實的政策計畫;僅將上呈予院長的內簽簽呈再轉換成4頁的「擴大參與海外公共工程商機推動計畫」說帖,未有全盤計畫,內容頗不具體,亦無法以公開透明執行之。

再論及違約仲裁,即使ODA由雙方政府機關與銀行簽約時,契約內文附帶依照《紐約公約》仲裁條款,由於中華民國並非《紐約公約》締約國,倘若新南向國家亦屬非締約國,《紐約公約》之仲裁裁決能否獲得承認,確保這類裁決在其法域內同國內裁決一樣得到承認並普遍能夠強制執行,恐怕是考驗之一。

最後,綜上分析可得知,ODA是蔡英文總統裁示的政府政策,但政府擠不出1,050億預算,為滿足蔡英文總統的意志,於是執政黨把如意算盤打到了中央銀行,老百姓的存款上面。蔡政府要求銀行必須配合,因此造就了蔡政府獨家配方「政經結合模式」!

隨著蔡政府霸權興起,權力與欲望完全被釋放。在內部公共財政體質欠佳、缺乏ODA完整計畫下,為求外交績效,竟不顧一切強勢對新南向國家推動ODA這一形同黑洞一般的計畫,缺乏風險管控的金錢外交,正對台灣的財政形成挑戰與傷害,蔡政府必須儘早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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