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民主、民粹大不同

23 9 月 , 2015  

台大社會系學生 徐連毅

前幾日,本人撰寫了一篇〈民粹治國的風險〉,試圖闡述本人由參與社運中及求學過程中所感受到的台灣社會現況,並對我國目前的國家運作模式提出憂心的看法。該文刊出後引起些許迴響,但該文並未完全闡發本人立場,故再撰寫這篇文章深入說明本人有關於民主與民粹的想法。

首先,本人所稱之「民粹治國」,自然不是指相對於政府而言較無權力之民眾直接干涉國政,而是引用《經濟學人》的〈台灣的未來,可能由街頭決定〉這篇文章中的概念,基於抗議民眾動輒衝撞官署,或自焚、絕食等以傷害自身生命的行動要脅政府,迫使這個缺乏魄力之政府行政停擺,也就是當政者常屈服於民粹,影響國政。例如:關於核能第四發電廠這種關係台灣能源發展的重大公共興建案,竟然不是因為辯論、公開討論之後決定停建,而是由於林義雄先生絕食的壓力而讓政府宣布封存。試問:一個人綁架了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這不是民粹治國嗎?

再來,何謂民粹?一般人常把民粹當成負面名詞,或是指稱一群人一直抗議就是民粹,但這是錯的、淺碟式的想法。德州大學的林澤民教授曾表示:「正當使用的『民粹』概念隱涵『客觀利益』的概念。簡單說,如果多數民意違反社會的『客觀利益』,則民主便可以被指控為『民粹』」所以,「民粹」的意義,是指一個政策雖然符合多數人民的期待,但卻違反「社會客觀公眾利益」。例如,如果有一個候選人高喊「全民健保免費」一類譁眾取寵的口號,這雖然會讓選民感覺很爽,但顯然違反社會的客觀公眾利益,所以這種行為就是「民粹」。

然而,在我們生活中卻有太多太多無法被明確定義的「民粹」行為,因為「社會客觀的公眾利益」很多時候是難以分辨的。例如前述提到的核四議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台灣缺電是正在進行式,在全球暖化、減碳意識高漲之下,核能成為相對乾淨的基載電力來源,那麼「讓核四完工,如期運作」是不是符合「社會客觀利益」呢?如果是,那反對者即便是多數,也是「民粹」;如果不是,那就應該少數服從多數,也就是「民主」。如果執政者判斷,多數人民所期待的結果真的無益於國家未來發展,那麼決定是否要向多數民意妥協,就是政府應該展現魄力及領導力的時候。更何況這些人民可能不是佔多數呢?

根據美國杜克大學的博士生王宏恩的舉例:「民主社會中,一群人對公共事務有些看法,聚成群體,無論是請願、遊行、上書、投票或參選,都是民主最自然不過的體現。」也就是說,當我們走上街頭呼喊口號,這當然是民主,當政者也可以知道當越多人走上街頭,他的政策就越可能偏離民意。但是,一旦開始違法衝撞、癱瘓官署的時候,就已經不再是民主了。這些抗議者當然可以聲稱他們在執行「公民不服從」,或是說「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們要快衝」,但是事實上多半的動機只是「衝進去有鎂光燈、衝進去大家才能注意到這件事」。如果真的是「長期關注」、深耕這某項議題的公民,還怕大眾不注意到?而每次衝撞政府的民眾,是否都是同一批人?都真的了解他們為何而戰?

換個角度想,就課綱這件事情而言,當行政官僚努力了三年五年所要推行的一項複雜政策,被一個懶人包或是PTT爆卦給搞砸的時候,他們難道心情會很好嗎?當警察人員因為一少群人而被迫加班、露宿街頭時,他們聽到抗議民眾大喊謝謝警察時,不是會覺得被諷刺而更加憤怒?而當反對這件事的人不太理解他們為何而反,也非大多數民意時,政府公務人員是否會心生輕蔑及無奈,認為這不就是民粹治國嗎?久而久之,公務體系變得保守、消極,面對他們真正的行政疏失的抗議行動時,只會變得頑固和偏激,這應該不是我們想要的正常國家吧!

菜市場政治學的共同編輯陳方隅也曾表示:「民粹主義的共同點就是『訴諸人民』、『反菁英』,常常都是反對現況以及訴求改變,而且通常也伴隨著對既有體制的不尊重。」當今天我們的國家是民主國家,我們可以尊重異音,但是仍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前進,但是當一群人以違反法律的暴力行為綁架公共議題的討論、停滯政府政策的前進時,這是民粹國家不是民主國家。更何況如果這群人,還不是社會多數人呢?

圖片來源:”人民作主運動:台南市東寧運動公園→水萍塭公園 – 2 (4163746004)” 由 Irvin Chen from Kaohsiung, Taiwan – 人民作主運動:台南市東寧運動公園→水萍塭公園 – 2。 使用來自 维基共享资源 –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4%BA%BA%E6%B0%91%E4%BD%9C%E4%B8%BB%E9%81%8B%E5%8B%95%EF%BC%9A%E5%8F%B0%E5%8D%97%E5%B8%82%E6%9D%B1%E5%AF%A7%E9%81%8B%E5%8B%95%E5%85%AC%E5%9C%92%E2%86%92%E6%B0%B4%E8%90%8D%E5%A1%AD%E5%85%AC%E5%9C%92_-_2_(4163746004).jpg#/media/File:%E4%BA%BA%E6%B0%91%E4%BD%9C%E4%B8%BB%E9%81%8B%E5%8B%95%EF%BC%9A%E5%8F%B0%E5%8D%97%E5%B8%82%E6%9D%B1%E5%AF%A7%E9%81%8B%E5%8B%95%E5%85%AC%E5%9C%92%E2%86%92%E6%B0%B4%E8%90%8D%E5%A1%AD%E5%85%AC%E5%9C%92_-_2_(4163746004).jpg 的 知识共享 署名 2.0 條款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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