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沒有麥克風就沒有言論自由

28 6 月 , 2019  

退休大學教師  衣冠城

在中共於1953年9月8日至18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常委擴大會議,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擴大會議上,中國當代大儒梁漱溟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也列席了會議。

他在11日的會議對中共政府做了一些批評,提醒中共要重視農民。當時在會議上不但沒有人反對他,甚至引來不少掌聲。12日毛澤東不點名的回應了梁漱溟,與會者有人見風轉舵開始批判梁。梁氣憤不過,在18日的大會上要求答辯,他剛發言就被會場上轟他下台的聲音打斷。

面對群眾的叫囂,這位耿直的書生並不畏懼。他盯著毛澤東說:「現在我唯一的要求是給我充分的說話時間。昨天的會上,各位說了我那麼多,今天不給我充分的說話時間,是不公平的。現在我問毛主席有沒有這個雅量,聽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講完。」毛澤東說,你要的這個雅量,我大概不會有。

這時忽然台下有人喊,不聽梁漱溟胡言亂語,民主權利不給反動分子,梁漱溟滾下台!場面十分尷尬。毛為緩和氣氛最後決定給梁10分鐘,梁堅持10分鐘不夠,要求充分發言。

有人提出付諸表決,毛澤東帶頭舉手贊同梁漱溟講話,其他中共一些領導人也都舉了手。但大多數與會者表示反對。梁漱溟不得不黯然下台。

說這段歷史公案是告訴我們,言論自由作為一種基本人權的一部分,不應由群眾用表決的方式加以限定。言論自由當然有其邊界,但這個界線,各國依據其歷史經驗、文化傳統、社會風氣等都會制訂出各種限制和規範,例如美國對於色情的言論與傳播有比較嚴格的標準,而在一些北歐國家甚至允許人獸交合法化。德國由於出現過納粹利用民主程序上台,所以發展出一套「防衛性民主」的理論,對於法西斯主義和種族歧視言論有極為嚴格的限制。

但是不論寬嚴,在民主法治的國家都是依照法律規範來裁決限制哪些言論可以流傳發表哪些則不許,而不是透過群眾運動上街的方式來對不同意見的限制。即使有群眾對媒體抗議,也都是針對媒體的某些言論的不滿,而不是去扣帽子。

台灣實施民主多年,民智大開,對台灣未來終局的決定,相信絕大多數人都願意用民主的方式解決,若說哪一種言論會誤導民眾,是對台灣民主的侮辱。對真相的追求與公開的論辯才是解決意見差異的方法,而不是不准誰不可以說話,不可以說哪些不中聽的話。

對不同於自己意見的媒體扣帽子,進行威脅、打壓,就是在限制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是自彈自唱,言論自由需要被聽到,需要有發表的媒介。言論自由的必要條件是發表的自由,封閉媒介,使某種聲音失去表達的管道,那就不會被人聽見,所謂的言論自由則不過是腦袋中的臆想。

「假如一棵樹在森林裡倒下而沒有人在附近聽見,它有沒有發出聲音?」這是一個哲學問題,哲學家認為如果這個聲音不被「人」聽到,這棵樹根本就不「存在」,也沒有任何意義。被聽見,才是言論自由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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