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結合地方創生 中高齡就業一兼二顧

1 8 月 , 2019  

物理治療師  黃宗玄

為建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環境,行政院院會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簡稱《中高齡就業專法》)的一大亮點是明訂雇主可以和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定期契約」,打破現行《勞動基準法》65歲雇主得強制退休的限制。
這是台灣整體勞動環境的一大突破,並且是老齡化與少子化之下,勞動力不足的解方。台灣55歲以上勞動力參與率為62%,不及韓國的65%和日本的70%。

細究原因,可以分成兩個層次討論: 1,灣法規長期的限制,使得65歲以上勞工,必須強制退休。但既有制度已無法因應急遽的高齡社會現況; 2,法規限制下,造成中高齡就業者面臨雇主的年齡歧視,卻也阻礙了其接觸社會、融入人群的勇氣,更可怕的是,這間接扼殺了高齡者的潛能,甚至將自己視為「無用之人」。

為了改變這偏斜已久的困境,並面對嚴峻的人口結構挑戰,政府除了在就業法規的鬆綁外,更可借鑒日本安倍政府所提出的「地方創生」政策,弭平因城鄉差距所造成的高齡社會問題。

蔡政府已將2019年定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眾多計畫與創意發想,也緊鑼密鼓地籌備及盤整中。所謂地方創生,關鍵在於:「找出地方特色,結合城鎮資源,讓地方住民,能夠發展出獨一無二的新創產業,讓衰老、高齡的地方,再燃生機。」此一計畫,兼顧整體產業走向、地方發展,更順勢解決高齡與少子化的問題。

過往,台灣在實行「地方創生」(以前稱作社區營造)時,總會面臨一個巨大的問題:「為什麼要做這個? 目的是什麼? 我有什麼好處?」顯見這樣的模式會遇到幾個難題:1,共識不足,未能找到真正的地方特色; 2,是由外部以非營利組織介入的方式,無法產生地方共鳴; 3,缺乏地方新創產業的進駐,以雇用第一線需要就業協助的中高齡者,無法引起興趣。因此,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老人村快速擴張。相對地,背後衍生的長照壓力、老齡照養問題,更是青年人的痛。

假若,《中高齡就業專法》與「地方創生政策」能夠相輔相成,那麼,高齡者就可以有更棒的老年生活選擇,政府還可以減輕許多長照資源、醫療資源的投入。試以台南官田的地方特色菱角為例說明。

菱角農作是地方居民賴以維生的收入來源,深具地方特色;2,以廢棄的菱角殼,引進具有獨特炭化技術的新創產業進駐,菱殼炭可由廢材變成「烏金」的典範; 3,新創產業可聘用地方中高齡住民,並推動烏金觀光工廠及吸引青年返鄉,有機會帶動地方翻轉。

對中高齡者來說,提供「貢獻一己之力」的機會與環境,可以讓身心更加健全;透過鬆綁雇主對員工聘任的年齡限制,鼓勵「地方新創產業」的新生,並大力補助企業以聘用中高齡者,會是高齡化社會下,真正的解藥。

地方創生的目的,在於凝聚住民的認同感、向心力,並期待能成為永續的循環經濟。此時,中高齡者其實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如何讓在地文化受到保存? 如何從家鄉出發,再次感受土地和生命的悸動? 《中高齡就業專法》的鬆綁與地方創生的結合將可望帶來不同的思考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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