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濫用補助成了教育亂象

27 2 月 , 2020  

教育工作者 林志翰

日前,一位私交甚篤的畢業生家長詢問筆者一個他「困擾」的問題。

他的孩子唸私中,班上有位家境較差、領有中低收入證明的同學,導師詢問他是否能給予這位同學學費贊助?導師直誇這位同學表現很棒、很乖巧,不捨她繳不出學費而無法留在學校,有可能被迫轉學。這位家長雖然用錢大方,但也覺得「贊助」一事似乎不該成為特定個案。

補助思維的盲點已成為教育現場的亂象,連老師都深陷其中,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台灣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的學生有哪些補助,洋洋灑灑,福利其實不少!從幼兒園開始,公立幼兒園免學費,經濟弱勢加額補助每年兩萬元。

升上公立國小、國中後,即便全部學生免繳納學費,雜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但學生仍須繳交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班級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家長會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午餐費、學生活動費等代收代辦費,中低收入學生則「免繳」這些代收代辦費。

唸了高中職,因為政府全面推動12年國教政策,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就讀高職者免學費,就讀公立高中且家庭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學生,亦免學費。中低收入學生就讀私立高中不但適用「差額補助」原則,僅需按公立學校標準繳交學費,當學年度「私立學校學費標準上限」與「公立學校學費標準」之差額予以補助之外,仍有其它經費可以減免。

也就是說,家長孩子的同學其實每學期最多就是繳交公立學校的學費數千元,筆者不解為何連這筆錢都要別人慷慨解囊?更不解學生的導師為何要承擔募款補助的角色?

筆者父母的年代,他們再窮也不會窮孩子的教育,每學期初四處奔波張羅學費,那個年代父母辛苦的模樣,我們點滴在心頭。隨著社會進步,台灣福利政策不斷向上提升,中低收入戶的孩子只要願意就讀公立學校,幾乎不用繳費,每學期還會有相關費用補貼或是善心人士的捐款。

何況,選擇是一個重要的人生議題,就讀私立高中僅需負擔數千元的費用相較許多人已屬非常幸運,若真的無力負擔,就讀公立高中一樣可以藉由奮鬥改變人生。

最後,台灣補助思維何其多,也平添諸多亂象。中低收入戶什麼費用都不用繳,會不會讓人安於懶惰、藏匿收入,所有費用都讓國家出、善心人士出,諸多亂象你我心知肚明。

台灣現行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社會福利制度,和影響更廣泛的「全民健保」制度很類似,立法的精神都是正確、良善的,但多年實施下來,人謀不臧也讓補助的美意變了調。。

「補助」,解燃眉之急,雪中送炭,孩子長大後應有一定回饋社會的機制,正面積極的力量才會在社會擴散。許多老師在教學現場看到家長們視「補助」為理所當然,補助的家庭拿著昂貴手機或使用所費不貲的高檔物品,在在讓許多老師感嘆,老師們更不該濫用同情心,推波助瀾這股「補助」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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