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電動車不是環保萬靈丹

2 1 月 , 2018  

退休教師,台科大車輛工程研究所碩士 謝其政

為了對抗空氣污染,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提出數項與電動車相關的具體政策,包含在2018年起,將現行1萬輛公車全面更換為電動車、2030年新購公車、公務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

近日中南部空氣品質惡化,尤其是浮懸於空氣中的PM2.5(註1)濃度更是飆升,對國人驗康影響甚鉅。在民進黨寄望於2025年將台灣打造非核家園的理想與理念下,為補實約18%廢核後的電力缺口,就算積極發展綠能發電、不計成本增加天然氣發電量,讓以燃煤為主力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必須火力全開仍是一必要選項。

中火火力全開,伴隨而生的空污問題,對台灣所造成的傷害及所積累之民怨已極。為經濟發展,電力不可缺,火力發電,尤其是燃煤發電廠所造成及空污更是環保殺手。面對此困境民進黨的能源政策為何?正考驗著執政團隊的能力與智慧。

能源是人類可以利用的全部能量,自18世紀瓦特發明蒸汽機以降,以動力機械取代人力、獸力的工業革命,此一革命將人類文明推向另一里程碑。在一切都電氣化的現代,電力已成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之要素,從電燈、電視、電腦到工廠自動化設備、電動車……等等都必須使用到電。為減少汽、機車所排放的廢氣所產生的空污問題,環保署除訂定汽機車所排放廢氣中有毒物質如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及碳氫化合物(NOx、CO及HC)之排放濃度,為空氣品質把關。

但不管如何努力,只要有燃燒的事實存在,不管是煤、天然氣或柴油,其化學元素均為碳或碳與氫2元素所組成之碳氫化合物。在燃燒過程中除產生熱能外,一定為伴隨產生二氧化碳及惱人的以碳為主要元素的固體浮懸微粒PM2.5,尤其是燃煤發電,或以柴油為燃料的柴油引擎為最。

滿街跑的汽、機車,除燒掉國家重要能源外,更燒出空氣汙染源。不會排放廢氣汙染空氣品質的電動汽、機車似乎成了環保、拯救空氣品質的救世祖。人類雖致力於發展多元電能之開發如:太陽能、風力、水力等綠能,但仍受限於成本及發電穩定性,其發電比例有限。另外核能發電又有核安及核輻射問題限制核電廠之興建,就算已建服役中的核電廠,在非核家園的理想下提早除役是一必要選項。為提供充足、穩定且高品質的電力,大量使用火力發電廠成了必要之惡。

電力吃緊,如果致力於推廣電動車,讓大街小巷的車輛改由號稱零空氣汙染的電動車,那對台灣電力供應負荷更是雪上加霜。同時筆者必須先澄清一個觀念,電動車所稱因不排廢氣,所以零空氣汙染,乃一表象所產生的美麗謊言。其真相是:將燃燒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及其他空氣汙染源,轉嫁到發電廠的大煙囪罷了。

依李名揚君所撰《在台灣,電動車較優》宏文中指出:王漢英君的研究團隊估算出台電的平均發電效率約為34.25%,再計算從發電廠到電動車的能源傳輸,最後得出電動車的能源效率為20.1%,高於汽油車的14.6%(註2)。從能源效率的角度切入,電動車著實為節能減碳、降低空氣汙染二端做出貢獻。在同一篇文章中引述台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吳浴沂教授的解釋:火力發電廠使用外燃機,且可將鍋爐所製造出的過熱蒸氣回收再利用、發電廠蒸汽機啟動溫車後即以最佳狀態下運轉,也用學理證實使用電動車有較佳的能源效率。

只要能產生熱能的物質均可經鍋爐產生的過熱蒸氣轉換成動能,推動發電機產生電能,讓能源之應用更加多元。推動電動車對節能減碳及降低空污有一定程度之貢獻,斷無爭議。若能建置完善的電動車充電網絡,佐以夜間優惠電價政策,將離峰時段的多餘電力,儲存在電動車當是一不錯之選項。

但請不要忽略,所謂電動車沒有排氣管直接排放廢氣就零空污,只不過是將空氣汙染源轉嫁到發電廠的大煙囪的事實。更重要的是,一旦電動汽、機車普及化後,所增加的電力需求,從經濟部、交通部、能委會、中油到台電……等相關部會(企業)是否有橫向整合,且有嚴謹配套方案。政府應用科學數據告訴人民,推動電動汽、機車普及率從10%到50%所增加之電力負荷若干?此電力缺口又如何補實?否則非核家園的理想未竟全功,又有電動汽、機車來攪局,2017/8/15全台大停電的陰霾,將是台灣人民揮之不去的夢魘。

註1:PM的英文名稱為particulatematter的縮寫,翻成中文為細懸浮微粒,PM2.5係指粒徑範圍在2.5μm(微米,即百萬分之一公尺)以下的細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以碳為主要元素的固體浮懸微粒,汙染源以燃煤發電,或以柴油為燃料的柴油引擎為最。

註2:理論上內燃機之熱效率約30%,柴油引擎稍高,但也很難突破40%。實務上車用引擎工作時,為配合路況及行車之需,不可能經常處在最佳狀態下運轉(油電混合車是少數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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