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議題, 課綱爭議

三問三答,拆解課綱微調的「程序秘密」

29 7 月 , 2015  

教育工作者 薄荷綠

課綱微調爭議不外乎「意識型態」與「程序」。然而,「程序」與課綱研發、審議相關,屬於教育專業事務,社會大眾不一定能清楚理解,加上教育部並未有效說明,徒增猜測空間。

此次課綱微調程序或有瑕疵,但是否真的可以「黑箱」兩字概括?課綱微調是否真的是如此萬惡不赦?針對大眾對課綱微調「程序」的相關疑慮,筆者看法如下:

 

 

第一問:「檢核小組有法源依據嗎?

 

獲得大眾最多關愛眼神的「檢核工作小組」,總被質疑缺乏法源依據。事實上,從「權責劃分」以及「編組緣由」等兩方面來看:

1. 「研發課綱」是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

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第2條第4項,「課程、教學、教材與教科書、教育指標與學力指標、教育測驗與評量工具及其他教育方法之研究發展」為國教院掌理事項之一。而在《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第6條第1項,則進一步明白規定「課程綱要之研究」為該院掌理事項。由此可以確認,「研發課綱」就是國教院的權責。

2. 「國家教育研究院」是依中央法規成立檢核工作小組

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因此,國教院在接到教育部來函後,依法成立「檢核工作小組」此一任務編組,以統籌規劃課綱研發相關事宜,實屬合理。

 

 

第二問有了高中課務發展工作圈,為何還要有檢核工作小組

 

許多人質疑,為何國教院在委託「高中課務發展工作圈」檢視現行課綱後,還要再成立「檢核工作小組」?並據此猜測檢核工作小組為太上皇小組,是教育部與國教院意圖染指課綱,遂行意識型態洗腦與黑箱的證據所在。

然而,事實上,「高中課務發展工作圈」是由種子教師組成,負責蒐集種子教師的意見,蒐集完成後則交給「檢核工作小組」來彙整。而「檢核工作小組」負責的是課綱微調「研發階段」相關事務的統籌與規劃,其成員不限於種子教師。兩者成員不同,性質不同,功能也不同。分頭進行、齊頭並進也是很合理的。而且,要求「多元」背景的成員參與課綱微調,不就是反課綱微調陣營大聲疾呼的價值之一?

 

 

第三問課審會」會議資料不公開,其中必有鬼?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定,教育部因「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與會名單及記名投票單等「資訊不公開」而敗訴。此項判決僅針對「政府資訊是否應公開」,與此次課綱微調本身的合法性並不相干,但反對陣營卻將其擴大定調為「內容違法」,並要求不得上路,此一凌駕司法的行為,造成社會更多混亂。

 

此次課綱微調,語文社會領域的課審會會議紀錄,已公布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教署)的「高中課綱微調專區」,而成員名單及記名投票單等資料,則暫未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供原告台權會閱覽、抄錄。

筆者認為,課審會會議「資訊不公開」,並不是黑箱。從此次反課綱微調陣營結合在野黨的大動作反應,就可以理解「課綱」的重要性與敏感性。課審會的相關資訊是否應公開,事實上涉及「客觀性」與「公正性」的問題。

 

在「客觀性」方面,審議過程中,任何的外在因素,都可能影響整體的專業判斷。正因如此,不公開會議紀錄、成員名單與記名投票單,為成員提供排除外在干擾的空間,確有其合理性。若是此次開啟「資訊公開」的先例,未來課綱的研發與審議,恐將淪為「政治角力」了。

 

而在「公正性」方面,由於課審會的成員來自多方推薦,推薦單位包括:教育行政機關;大學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的課程與教學輔導群或是國教輔導團;學科/群科中心學校;教師組織;校長組織;家長組織;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及關心教育議題之團體等。如此多元背景的成員,分屬不同的環節,若公開課審會成員名單與記名投票單,將難以避免關說、或是因此身分而來的利益輸送或連結。因此,資訊不公開,正有助於利益迴避,也維持課審會的公正性。

 

課綱微調的程序繁雜、環環相扣且涉及教育專業。面對社會大眾的疑慮,教育部應出面,透過更易理解的資料呈現方式,與社會大眾清楚說明、有效溝通,以避免民眾因不清楚而造成誤解、對政府產生不信任感,也避免讓臺灣持續內耗、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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