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推動FinTech,何不先從電子函證先做起

24 11 月 , 2016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在這個數位經濟(Digital Economy)時代,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一波接著一波襲來。科技創新結合金融服務的顛覆性行為,正在逐漸改變我們記憶中熟悉的金融體驗模式。

面對這股趨勢,現任政府也積極想要有一番作為,但從去年9月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後,原本想要急起直追的態勢忽然銷聲匿跡。在這段期間,除召開3次金融科技諮詢委員會、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基地、辦理數場公聽會、發布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推出領航計畫(pilot program)外,似乎沒有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作法與成績被提出來,殊為可惜。

究其原因,除了法規鬆綁速度過於緩慢、市場開放心態無法與時俱進外,找不到突破性作法與亮點,或許也是國內金融科技發展緩慢的關鍵因素。因此,面對這樣的困境,新政府要有所突破,可能還是得實事求是,不要好高騖遠,在短時間內找出一個容易做出成績的實例,以之做為樣板,才有機會順利推動金融科技發展。電子函證,或許就是一個絕佳範例。

所謂的電子函證,係把過往紙本函證數位化或電子化的一種過程。藉由數位化,除可大幅縮短作業時間、促進函詢效率外,更可避免大量紙張及油墨的使用,節省作業成本並達成節能減碳的環保要求。尤有甚者,電子函證相對紙本函證而言,可以更為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大幅降低資料竄改、偽造及遺失的風險。在網路科技快速發展的當下,電子函證技術並不困難,癥結主要在於主管機關心態是否願意登高一呼、公開支持。

國外目前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及香港等地區的大型銀行都已設立類似的函證處理中心,集中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所要求的銀行函證。特別是美國,目前已有超過100家的銀行表明不再回覆紙本函證,而將函證作業委託第三方函證機構處理,逼使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客戶必須主動配合改以電子函證進行相關作業。

澳洲則是要求各銀行必須設立一個中央電子函證提交系統,由這個中央系統統一處理會計師的函詢作業。英國更是早於2007年即由銀行家協會與會計師協會(公會)共同協議,規定每家銀行建立獨立的電子詢證函中心。

從國外經驗可以清楚看到,電子函證已是歐美先進國家在應對函證作業時的普遍共識,尤其是在邁向數位金融發展的途徑上,不管是Bank 3.0或FinTech,無紙化都是不可逆的趨勢。然而,國內到目前為止,卻仍舊停留在紙本函證的階段,對宣稱要積極發展數位金融、推動Bank 3.0及FinTech的新政府而言,這不啻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大處著眼很重要,但小處著手更不容忽視。在面對數位創新與金融科技潮流之際,政府要有所突破與作為,絕對不能只流於紙上談兵,空談一些短期無法見到成效的夢想,而是應該更務實地從眼前唾手可得實例做起。否則,「剩下空心要不要」將會成為陳年老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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