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兩岸衝突,美軍是否現身?

25 9 月 , 2020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張競

本文係由觀策站邀約所撰。儘管多年來筆者不斷呼籲,臺灣未來命運發展以及中華民國國祚能否延續,必須要靠臺北本身努力與北京周旋,絕無可能將責任推脫到華盛頓身上;兩岸發生戰爭,不要指望美國馳援,自己國家自己救,自己道路自己開,其實不僅是軍歌歌辭,而是吾人必須面對之殘酷現實。

但在目前兩岸關係不睦,臺海周邊軍事活動情勢隨美國選戰操作逐漸升溫;儘管許多政治觀察家與軍事評論家都認為,在美國大選底定之後,應當有望能夠逐漸平復回穩,但此種推斷其實是一廂情願,到時候是否真能如願,無人敢打包票。正因如此,兩岸衝突,美軍是否現身?社會確實極度關注。

吾人必須理解,到目前為止,北京並無意對臺動武強行統一,對臺政策仍以追求和平統一為基調。但就運用軍事活動對臺施壓而言,其目的則是在於透過威懾防獨,而非藉由恐嚇促統。北京清楚理解必須通過融合才有可能順利統一,強摘果實必然苦澀,因此在近期兩岸若是發生武裝衝突,必然是因雙方失控擦槍走火造成憾事,絕無可能係因北京改弦易轍決心採取武力統一所致。

但若因意外發生武裝衝突時,基於美軍肩負營救身處戰亂地區美國公民之法定任務,因此必然會現身臺海,針對在臺僑居之美國公民,實施非戰鬥員撤離行動(NEO:Noncombatant Evacuation Operation)。

儘管美軍在軍事思維與準則分類上將此規範為非屬戰鬥性之軍事任務,但在整個行動過程中,參與作業之各個軍事儎臺與兵力,都會保持高度戒備狀態,以便因應各種突發狀況,確保整個撤離行動作業安全。

很多人關心美軍是否會派兵馳援臺灣,甚至干預臺海戰事,直接涉入軍事戰鬥。基本上,美國與中華民國並無任何外交關係,更遑論任何軍事聯盟關係;此外,兩者之間亦無任何協防條約或是法定支援義務,就法論法,以國際條約來說,絕無任何期待美國前來馳援空間。換言之,在此須斬釘截鐵地指出,美國沒有任何條約義務要前來馳援臺灣對大陸作戰。

許多政治人物經常會援引《臺灣關係法》,聲稱依據該法美國政府對臺灣安全具有法定責任;但若細讀其中條文,就會發現並無任何文字明確保證美軍將會前來馳援臺灣。儘管政治不是修辭學,但在明文法條上並無任何明確表達之條款,政治人物就不應吹噓或是曲解。

當然,如果美國因政治考慮,決心要涉入衝突力挺臺灣,就算並無任何條約,只要經過利益算計,認為其必須加入戰事干預情勢發展,華盛頓亦可找到萬千個理由;存心來淌這渾水,總是會找得出藉口。但真正問題在於為何臺灣鄉親硬是要搞出場戰爭衝突,把自己的家園變成戰場,以便把這個問題答案找出來?

(圖片截圖自新聞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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