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台灣光復不只是一次政權交迭

26 10 月 , 2020  

退休大學教師 衣冠城

這一、二十年來,每年到光復時,都會有人重提台灣悲情的歷史,認為才出狼爪又入虎口,台灣是「眾人食,無人疼」的亞細亞孤兒,所謂台灣光復不過就是一次對台灣統治權的轉移交接、結果一樣是外來統治;甚至還有人懷念起日本殖民。

台灣光復完全不是殖民主的更換,把中華民國接收台灣視為台灣的再次殖民,完全誤解了殖民的意義以及中華民國對於台灣「國家締造」(State-building)貢獻。

首先,國民政府遷台後,統治權所及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完全沒有從殖民地汲取資源貢獻母國的問題。日本殖民統治固然為台灣引入現代化建設,但依然不能否認殖民剝削服務母國的本質,根據日人公佈的「日本經濟百年統計」數據顯示,嘉南大圳完工後的1930年代,台米增產2.07倍、台人增加1.57倍,亦即台灣米糧增產遠高於人口成長,但當時台灣人均每年稻米消費量居然較1910年代減少23.1%,而甘藷消費量卻增加了38.1%!也就是說大量的稻米都輸往日本,台灣人只能吃地瓜。

曾聽家中長輩回憶日據時代許多人偷藏糧食被警察抓到痛打一頓的往事。日本明確「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的政策,吸收台灣農業資源來發展本土工業。我們可以爭議國民政府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但絕非殖民經濟。

再者,國民政府也沒有像殖民主一樣公然法定的種族歧視。擁有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的前台大教授許介麟老師在〈殖民地法制的不平等本質〉一文中指出:日本帝國與台灣殖民地的統治關係,都是以「不平等」為原則,因為「殖民地法的基本精神是軍政」。日本在1895年8月6日制定《台灣總督府條例》,台灣總督的「軍令」就成為日人治理台灣的法源。

許介麟指出:「在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台灣,住民分為三種:在台灣的日本人適用日本的國內法,福佬和客家的本島漢人適用殖民地法,台灣的原住民不用法律,山地警察有『便宜處分』之權。」除了法律適用不同外,日本人與台灣人在教育資源、任用晉升、薪資待遇等等都有差別待遇。

國民政府不僅不是殖民統治,更由於中央政府遷台對於日後台灣的國家締造產生重大的影響。由於堅持繼承中國法統,國民政府除了帶來憲法與國家象徵,也費盡千辛萬苦運來故宮文物,保存文化血脈。有哪一個國家會把國之重寶放到殖民地的?現在全世界要欣賞最珍貴最極致的中華之美就非要到台灣不行。國民政府也帶來許多知識菁英、名師宿儒共同建設台灣。

台灣雖小,但承接中國的法統與道統,使我們在很長一段時間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有與中共政權分庭抗禮的底氣。記得九七之前曾有一位香港人跟我說過,你們台灣人回台灣或新加坡人回新加坡可以說回國,我們香港人只會說回港,因為我們是殖民地。

所以不管國際承不承認或是台灣社會對國家定位有歧見,國民政府所帶來的中華民國管轄疆域、國家符號、文化遺產都被台灣這片土地的大多數人民所接納。我們很難想像有一天就算台灣獨立,會把故宮文物歸還中國大陸,又或是將金門馬祖割裂出去。

中華民國不是外來統治者,不是殖民主,沒有所謂獨立的問題。向來所謂獨立是小地區試圖從大團體分裂出去,如魁北克要脫離加拿大聯邦,蘇格蘭要脫離聯合王國。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那就剩下金門馬祖了,他們也只好回歸祖國。

蔡政府最近信誓旦旦說台灣從來不曾未來也不會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台灣或中華民國也沒有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的問題。臺灣光復節還把中華民國當成敵人實在沒有必要了。

圖說:慶祝臺灣光復節活動(新聞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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