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實驗教育機構與傳統學校結盟

21 4 月 , 2018  

文字工作者 蘇怡和

台灣填鴨式教育進行了好些年後,行政院在去年七月通過「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即《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等3項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1]

早在立法前,實驗教育機構已如雨後春筍,十分活絡,在各地推動教學創新、翻轉教學。這個現象一來顯示傳統教育制度的鬆綁與多元化,二來足見家長的態度與觀念正在轉變,不失為美事一樁。

同年7月,長期投入文化藝術創作的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為推動高中美學教育並提供多元的學習管道,成立取得政府立案的「學學實驗教育機構」,是全台第一間美學教育實驗學校,該機構招收對象為16到18歲的高中生,課程設計擺脫照本宣科,重視實作與體驗,盼藉由做中學提升美學素養。

視角轉至一所北市公立國小,學生以鉛筆和自由意志畫了一幅圖交作業,被退回,「作品無上色,請完成後再補交。」填上色彩交出後,再退,「畫面多處空白,請補齊。」把整張白紙畫好畫滿後三度交出,仍被退回。疑?還有什麼問題呢?老師Line來了,「請家長協助為孩子購買24色或以上的色筆,現有12色使作品過於單調,謝謝。」

以上真實事件或許顯示該名老師審閱認真,但對於具美術背景的筆者而言,實在是荒謬而嚴重的事情。

南宋由於政局偏安,馬遠與夏圭發展出「馬一角、夏半邊」的特殊風格,以留白表現國破家碎的悲慟,這是透過視覺表現傳達內心情境的隱喻。而單色與彩色的選擇,也跟畫面填滿比例一樣,是種表現技法,請給學生一點創作的自主權吧。

此外,只要有三原色,就能調和出所有顏色,顏色少,反而能藉由調色經驗讓孩子學習色彩搭配與養成個人美感,姑且不論主觀的美感培育或學理的色彩原理,倘若有經濟考量的家庭,是否也必須配合老師的教材設定,捨棄12色去購買24、48甚或64色,徒使學校成了競技場,然而競爭的並不是配色功力或調色技巧,而是看誰擺上桌的繪畫工具陣仗最大。

上述單一事件中,孩子對繪畫與學習的自主權全面遭到剝奪,這不僅是揠苗助長,更是將隨風搖曳生姿的幼苗,用一把大梳子使勁的往同一個方向梳,再噴上強力定型液,從此,每株幼苗,長成一個模樣。

實驗室教育機構能否有機會和傳統教學體系聯盟,讓既有的師資接受再培訓,就像大學的育成中心,或引入業師教授,把兩個看似不相關或競爭的機構,形成結盟體系,只是這回受教對象,不是學生,而是守成的老師,透過「再師培」的行動,攪動僵化的教學方式,讓受訓後的老師帶著開放的態度去傳遞新的概念,會比從教導學生下手的影響力更大,也能讓更多學生受益。

[1]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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