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 時事評論

年金改革過程中的正義

25 5 月 , 2017  

國中教師  李愛民

20世紀哲學家羅爾斯的《正義論》,裡頭揭櫫的「正義」,其基本共識有二:分別是「公平公正」及「不應犧牲少數來造就多數人的福利」。

關於公平公正,舉例而言,若是政府制定一個考試制度,只有特定族群、性別或是年齡才能參加,通過後即可晉用,擔任政府要職,那麼這個制度,毫無疑問地,即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

此波年金改革中,所有被改革者,舉凡軍公教勞,這些人當初憑藉著自己的判斷與能力,分別選擇了今天這份職業,這些職業並非只開放給特定對象而已,每一個人,只要願意、也有能力通過任用資格,即可獲得錄用。這就是一種機會的公平,沒有爭取資格上面的侷限性。

以時下喜歡講究的自由權來說,自由,原本指的應該是「不受任何事物束縛」,但若依照啟迪美國獨立宣言精神的約翰‧洛克講法,「私有財產權」才是自由的基石。試想,要是人民的「私有財產權」可以任意地被人剝奪或減損,毫無普遍原則、比例原則的話,那麼這種政治氛圍絕對稱不上是一種自由。

長期在非洲研究黑猩猩的珍‧古德女士,曾用驚訝的口吻報導著她的發現:一個黑猩猩群體在獵殺了一隻迷路的猴子後,雄性首領(以前稱之為「猴王」,現多以Alpha Male,亦即「第一順位雄性」稱之。)因沒參與該次獵殺行動,被迫只能伸出手,手掌掌心向上,卑微地向其他黑猩猩乞討一些肉吃。

這與我們一般的認知完全相反,我們總認為在一個群體當中一旦成為了領袖,就能獨占或優先獲取食物,飯來伸手即可,不需向群體中其他較低階層成員搖尾乞憐。可是這個與我們人類有99%DNA相似度的遠房親戚,讓珍·古德女士不禁也讚嘆牠們這種「尊重所有權」的道德概念。在黑猩猩的世界裡,為了維持群體的運作,似乎也存在著某些原則,那就是「所有權」、「平等」及「組織的順位」,恰巧對映法國大革命時所揭櫫的「自由」、「平等」及「博愛」等三個理念,黑猩猩都可以擁有的「正義」特質之一─「尊重所有權」,為何時至今日我們有些人類居然還無法「學會」這個特質?

各職業別的退休條件是一種廣義的所有權概念,每一個人當初若想爭取、也能力所及,即可以透過一定的淘選制度,進入這個職域。要是當初不願爭取、或不能企及,正像未參與狩獵行動的黑猩猩雄性首領一樣,即便位高權重,也應該要尊重參與者的所有權,不應該橫加剝奪與削減,因為這已經違反了基本的正義原則。

現今蔡政府年金改革最終拍板定案的版本,特色如下(軍方人員方案尚未公布):

ㄧ、針對公教人員:此番年金改革,原先勞保提撥費率由現行之5%提升至18%,但政策大轉彎,最後行政院拍板,只到12%而已。

二、多繳:對比勞保費率的升幅,公教未來的公保費率由現行83%調升至16%,退撫基金由現在的12%調高到18%。

三、少領:公、教、勞均修正成以15年平均薪資為基準,分別來計算公教人員的職業年金及勞工朋友的勞保年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將由75%分年降至60%(以35年年資為例)。舊制轉新制補償金取消。舊制年資部分優惠存款幾年內取消掉。

四、延退:公務人員退休年齡由現行之85制(年資+年齡)改為65歲;教育人員(高中以下教師)退休年齡由現行之75制(年資+年齡)改為60歲。

由上面這些「改革」看來,似乎執政黨意欲「犧牲少數來造就多數人的『福利』」。倘若真的年金改革有其正當性,試問執政當局可曾竭盡所能地出謀擘劃、殫精竭慮,去研討出一套可行可久之改革方案,務求不以剝奪性舉措為先,不以國家機器之尊對相關人員的權益先進行減法式的掠奪,最後確是已經想無可想、退無可退了,只得適量地減損退休人員的權益,那麼應當不至於受到太多的反彈才是。只可惜,此波年金改革的主事者屢屢以「不公不義」年金來汙衊被改革者,昧於國際上已然典範林立的退休年金制度改革的「範本」,執意進行針對特定族群、特定業別的「減損式改革」,此舉能獲得所有受影響被改革者的同理心嗎?

蔡總統屢屢在媒體面前放送「感恩軍公教」的懷柔訊息,可是所屬的政黨及其任命之年金改革主導人員卻是動作粗暴、屢屢放話羞辱,日前已經一意孤行地將所謂的「改革法案」送出委員會了。如此這般的執政風格,對照一下據傳是秦朝末年黃石公所著之《素書‧遵義章第五》所言:「令與心乖者廢。後令繆前者毀。」意思是說「當領導的,說的一套,做的一套;口是心非,當面是人,背後是鬼。當領導的人這樣行事,沒有不失敗的。朝令夕改,出爾反爾,下邊的人就無所適從,任何政令都無法得以執行。」難道不覺得有如暮鼓晨鐘、當頭棒喝嗎?一個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物應該要好好思考年改過程中的「正義」,是否已然成為一句口號,而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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