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籃球染賭,台灣運動競技的悲哀!

14 2 月 , 2017  

國中教師 林志翰  

台啤籃球隊總教練閻家驊被控涉入網路運動簽賭,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閻家驊涉嫌透過盛姓女友帳戶,向組頭經營的「天下運動網」簽賭瓊斯盃及國外職業運動。閻家驊坦承簽賭,但否認打假球,並請辭台啤總教練一職。

最讓人震驚的莫過於,閻家驊在2015年擔任瓊斯盃領隊期間,涉嫌下注簽賭瓊斯盃比賽,身分之敏感,是否將掀起放水球的千堆雪,恐怕將是另一個台灣運動競技的風暴。

台灣職棒開打二十餘年,先後歷經1996年時報鷹「黑鷹事件」、2005年La New熊球員戴龍水等人的「黑熊事件」、2007年中信鯨「黑鯨事件」、2008年米迪亞「黑米事件」以及2009年「黑象事件」。這五次打假球放水案中,有高達上百名教練、球員接受調查,其中84人遭起訴,但沒有一個涉案球員坐牢。因為如此,台灣運動競技染賭見怪不怪,民眾失去對運動員信賴感的同時,筆者不禁想問,台灣運動員的養成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運動明星舉手投足屢屢成為鎂光燈焦點,更是時下年輕人學習與模仿的對象,對其造成深遠之影響。在此氛圍下,運動明星的一言一行必須承擔社會責任,接受高道德標準的要求。可惜的是,台灣運動員總無法帶給民眾信賴與激勵。台灣沒有像費德勒這般紳士般的網球運動員,也沒有頂著史丹佛大學高學歷的「紳士強投」穆西納職棒球員,更沒有一次次超越比賽勝負,感動人心的「籃球之神」喬丹。

台灣運動員從小就被賦予比賽輸贏的絕對價值,加上基層教練素質參差不齊,往往容易帶給運動員偏差的價值觀。受傷比賽、違規欺騙或是為了獲得好成績,而訴諸外力的介入來影響比賽之公平性,在在讓運動員失去比賽成長的意義,欠缺運動家精神。運動員長大後,為了贏得比賽吃禁藥,或是在外界利益誘惑下,賭博打放水球,運動比賽的公正性以及選手本身的人格屢屢遭到無情質疑。

優秀運動員的養成可以回溯至青少年時期。從那時就應培養運動員享受比賽的樂趣,體會「揖讓而升,其爭也君子」的運動家精神,而不是為求勝利不擇手段。運動員在運動過程中時常會有激烈的肢體接觸或言語刺激的狀況發生,更需要父母、教練或周遭身邊的人適時地介入關心,預防運動偏差行為的萌芽,長大後就能大大減少藥物濫用或遭到組頭利誘的可能性。

誠如「籃球之神」喬丹所言,在他的職業籃球生涯中,有超過9000球沒投進,輸了近300場球賽;有26次被託付執行最後一擊的致勝球時卻失手了,也因為這樣的失敗,讓他一次又一次突破自我,感受到勝利的可貴。

用君子的風度爭取比賽勝利,讓民眾感受到運動員帶來正面的人心激勵與鼓舞。棒球染賭、籃球染賭,運動的根爛了,政府應正視台灣運動競技的問題所在,大刀闊斧從基層進行改革。培養基層教練正確的運動觀,從小導正運動員錯誤的偏差行為與價值觀,讓運動競技重拾社會大眾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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