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老師愛上第八節嗎?

8 7 月 , 2017  

國中教師  林志翰

第八節上課合不合法,學校是否便宜行事「強迫」學生上第八節,課後輔導一定只能上學科嗎?正反意見莫衷一是,筆者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筆者曾經問過學生,你們覺得老師們喜歡上第八節嗎?一節450元的鐘點費很巨大,是暴利嗎?沒有第八節課的羈絆,老師們下午四點後開開心心地做自己想做的事,運動打球或是散步聊天,好不愜意!不用生氣你們未如期完成作業,不用擔憂你們成績不理想!

其實,第八節上課即便沒有法源依據,但也絕對不是違法行為。伸張自己權益的同時,不妨多點尊重與體諒。硬梆梆的法條背後,更需要多一點人性與關懷。

其次,筆者再問學生,一星期四節數學課的上課時間夠嗎?一星期各一節歷史、地理與公民課的上課時間足夠嗎?老師們可以很「假掰」地跟同學說,學習是自己的事,書要自己唸,進度沒教完沒關係,或是趕進度教完應付了事即可。

惡性循環下,家裡有錢的同學可以下課趕補習班,多學一點學科知識,但是,家裡貧困的同學只能徒呼負負,大嘆學習「吃不飽」。每天多上一堂第八節課,讓老師們有更充裕的時間來完善教學,做好重點補充,讓每個學生都能「學習吃到飽」,弭平家庭間貧富差距的鴻溝,落實教育公平性,實在沒那麼罪大惡極。

再者,國外學校大都從下午三、四點後進行社團選修的課程,讓學生探索學習。遺憾的是,台灣學校社團選修課程的師資嚴重不足,往往依賴外界才藝班的師資挹注。一堂外籍老師的英文課收費約莫1,200元,學習樂器、玩機器人等師資鐘點費更是遠超過現行第八節一堂450元,收費問題勢必加重學生負擔,成為弱勢家庭學生另一個頭痛的問題。

最後,台灣各學科的課程內容相較外國課程繁重許多,升學考試制度更是競爭激烈的分數遊戲。學校老師們可以將所有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教完課本習作的基本內容就好。但是,當老師們回頭看看這些學生,春風化雨的使命感總會油然而生!

老師們也許不甚完美,但是心中那份使命感其實莫名強大,質疑第八節上課合法與否的同時,更應體會老師們的用心良苦。求學這條路上,師者不只是授業而已,也希望帶給學生更多對於人生的感受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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