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軍備採購 慎防外交失控

26 3 月 , 2019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張競

潛艦國造案本週即將審議後續預算,其中涉及對外關係最重要環節,則是在於諸多敏感裝備輸出許可,將在立法院秘密會議中提供立委審視。說實在話,該案發展至今爭議不斷,但若是能如參與作業人員宣稱, 業已獲得多個軍備大國輸出許可,到達如此地步確實應當肯定。

基本上所有由軍備廠商所轉達之政府輸出許可,都應當透過駐外館處,由其協請法律顧問,循駐在國公證體制,向該國政府主管機關求證其真偽。如此作法不但是因考量保障我方權益,避免遭致軍火掮客矇騙;最重要的是,讓駐外大使或代表 能夠掌握雙方關係重大發展進程。

面對北京在全球封鎖我軍備採購管道,任何軍備採購能夠有所突破,獲得他國政府核准輸出許可,就算日後真正軍備採購並未成交,都可算是政治與外交關係突破;因此駐外館長對於軍事採購必須隨時掌握其真實狀況。

由於軍備輸出具有極高敏感性,各國政府在處理對外關係上,都是將其列為優先課題;特別是受到國際軍備管制協議限制項目, 或是該國國會明確否決之輸出對象,更是絕對難以挑戰與突破關卡所在。

因此駐外館處在處理完公證程序,完成輸出許可文件認證後,除將原件交還申請者之外,通常都會將此認為重大績效,迅速回報國內主管機關,並副知國防採購機關與需求單位,以正式公文佐證此項輸出許可。若是駐外館處未能掌握軍事採購發展進度,駐外館長必然會受到上級責難。

特別是當軍事採購產生爭議時,駐外大使或代表是首當其衝,必然會受到駐在國政府主管機關詰問,假若未能適時掌握狀況, 應對有所失當,更會影響雙方關係。

政府團隊本來就是一體,對外軍事採購必須搭配其他政府採購,或是刻意開放某些公共工程商約,來協助底定軍備交易,幾乎是家常便飯。特別是軍備採購通常都還有可能附帶工業互惠條款,這會帶來另外商機,駐外館處可藉此擴大雙方來往關係, 因此更應縝密掌握整個軍備採購交易內容。

但假若軍事採購以機密為理由,刻意迴避駐外館處,讓大使或代表蒙在鼓裡完全無法掌握狀況,日後狀況產生變化時,就很難獲得外交部門支持,更會影響國防體系與外交單位間的互信往來,不利國安團隊內部團結。

駐外館長對外代表國家,絕對無法容忍各個部會派駐管處官員自行其是;儘管依據保密區分,其未見得必須獲知全案發展細節, 但絕對不能刻意隱瞞整個發展進程,否則必將傷害外交團隊戰力。

立法委員能否在秘密會議中,以極短時間順利審視上百項文件,實在不無疑問,但若已透過駐外管處認證,證明外交部門並未對此失控,基本上就應無大礙。 此亦可作為當前政府國安團隊能否協調運作,是否各行其是重要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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