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遏止家暴發生,你我都是尖兵

6 12 月 , 2021  

文字工作者 羽毛

邇來,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被打到不成人形,引起社會公論。根據重要內政統計指標每戶人口數(戶量)從2005年3.12人減少至2020年2.64人,隨著核心家庭數量增加,居住環境日漸封閉,事發地點在家裡,外人很難察覺家暴情況,且受害婦女多數無力求助,其中也潛藏許多犯罪黑數。 

家暴事件中,女性大多是被害人,有人會問說:「為何女性施暴後還會選擇跟對方交往或繼續生活呢?」重要原因在於多數男性使用暴力後會展現「溫柔」、「力求對方諒解」,暴力後的溫柔讓女性總是原諒男性,且女性心理認為「他其實是個好人,只是不擅長表達」、「沒有我,他一定甚麼也做不了」,最後還是原諒對方。 

此外,家暴通常是一種典型的相互依存關係,男性一直依賴著自己暴力相對的女性,而女性也依賴著這樣男性,藉以滿足心中「被需要的慾望」。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受理家暴案件數從2010年3萬8,423件逐年上升至2020年8萬8,775件,10年來增加5萬352件,足足成長了131%,在2020年等於平均5.9分鐘即發生1件家暴案件。 

自古傳統教育下教導女性遵循三從四德,一旦遭遇家暴,周遭人皆勸「息事寧人」,希望家醜不外揚,甚至因小孩教養環境與社會普遍對於單親家庭刻板印象,使受暴婦女皆選擇再勉力苦撐,長以此往,你我都是家暴另類幫兇。 

1967年美國心理學家賽利格曼利用電擊犬隻進行實驗,提出著名心理概念「習得性失助」,形成「自己行為無法改變結果」的消極,現今受暴被害人的處境就如同關在籠裡遭電擊的狗,長期毫無希望的習得無助。  

如今,現代社會逐漸在改變,女性應該可掌握身體自主權,並且要求伴侶相對尊重,同時,家庭是國家重要的基本組成,破壞結構的家庭暴力可視為頭號公敵,筆者建議可朝以下三個方向邁進:

  1. 增設吹哨者機制:家暴對象多屬弱勢,若相關人員故意無視或隱匿,往往暴力行為不容易被發現,為鼓勵社會發揮道德勇氣,增設積極性質的「吹哨者制度」。
  2. 家暴安置中心普及化受暴者大多經濟弱勢且依存性高,一旦被害常面臨下一秒去處的頭痛問題,提供普及機構式庇護為最佳的良策。
  3. 相對人分級分類處遇制度:不同個案制定相應策略,尤其是高風險對象,施行有效的約制告誡與追蹤管考,後續成效評估,以建構「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安全防護網。

(圖片取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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