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香港普選雙方應各退一步早日促成

10 4 月 , 2017  

媒體工作者  季節

由於2014年香港特區提出的特首普選方案,規定港民投票時的特首候選人,須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通過,而1200位提名委員投票時採取全額連記制,即最多可以投給所有參選人,並規定參選人只有得到最多提名委員票數的2-3人才可以成為候選人,且每人須得到過半席次的票,因此只要掌握過半席次的提名委員,就可以完全決定三位出線的提名者,反之就算掌握了49%席次的陣營,卻連一位都沒辦法決定,因此被泛民派痛批這樣的普選是玩假的而在立法會否決,所以本屆特首選舉仍由選舉委員會間接選舉產生,未能由香港全民選出。

但特首直選是是《基本法》明定的目標,也是多數港民所盼,應盡早達成;然而特首人選必須先經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又是基本法明定,所以能變化的還是在提名委員會投票決定候選人出線的門檻及方式。

考量到香港的實際政局和中共的疑慮,筆者以為,可把提名委員投票方式改成單記投票,並將通過門檻由過半的600位提名委員改為400或300。然後規定出線成為候選人的參選人至少兩名,至多四名。如果只有一人得票超過300或400時,第二名也可以成為候選人。

之所以如此設計是因為,提名委員會按照北京的設計,跟如今的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一樣,都將是小圈子選舉,只由38個行業的24萬選民選出,且這些行業多半是親北京的建制派,但全香港登記選民有377萬,因此造成過往泛民派能拿到的選舉委員名額都很低,去年拿到327席已經破紀錄。

若改採單記制,並規定需要400或300席才能通過,泛民派不太容易單獨提出一位,極可能會提名像曾俊華這樣建制派與泛民派都可以接受的溫和人士,北京雖然無法再全包所有候選人的名單,但也不用擔心選出激進港獨特首,即使選出後產生過激狀況,也可比照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因拒絕正常宣誓,由法院撤銷其當選資格即可,不必藉由事先方式阻斷參選之路。

而泛民雖然很可能無法提名自己最滿意的人選,但至少可以提出相對可接受人選後,再藉由人民直選擊敗最不想接受的人選。如此雖然一定不是雙方最滿意的方案,卻將是雙方都可以勉強接受的設計。希望下屆特首選舉,能趕快採取類似方式,實現普選,結束小圈圈選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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