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 專欄作家, 杜家駒, 焦點議題

關於南海案件的簡單切入點

16 7 月 , 2016  

律師  杜家駒

這周以來,中菲南海仲裁案是最受矚目的新聞了,而這件仲裁案主要的爭議以及法律規定,背後的政治角力與未來可能發展有那些呢?讓我們快速地整理一遍。

一、主要的爭議:國際海洋法的基本原則是以陸領海,也就是說必須要依託領土才能取得相對應的領海,以及附隨的鄰接區、經濟海域以及大陸架等權利。然而,例外與領土並不是這麼相關的;海洋權力的例外包含有,

  1. 內水(也就是被國家領土包圍的海域,不論是否在12海里範圍內都屬於該國之領海)
  2. 歷史性水域,大致上就是說雖然沒有領海以及經濟海域支撐,但是因為該國人民歷史性的利用而可以取得相關海域的權利,以及
  3. 群島國家。

而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不必有領土的認定就能對特定海域享有開發之權利。因此,這次菲律賓主要的主張就是先主張南海不是中國之內水(所謂的11段線或9段線,其實就是很隱諱地在主張南海是中國的內水)、第二是主張南海也不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而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世界各國也都判斷認為這兩點是仲裁庭會做成之決議;第三個主張是中國可否基於南海諸島而主張經濟海域,第四個主張則是新出現的環保議題,亦即中國的南海行為是否構成海洋永續發展的傷害。而在仲裁結果出現之前,多數國家並不認為這兩項主張會對菲律賓有利。

 

二、仲裁庭的判斷:面對菲律賓提出的主張,仲裁庭認為:

  1. 南海不構成中國的內水(但是明明仲裁文中用的名詞就是南中國海(South China Sea)呀!南中國海與中國無關?!)
  2. 南海不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主要理由是因為在歷史上南海諸國都有漁民利用南海的歷史,因此並沒有構成排他性的歷史性水域。
  3. 中國對南沙群島的珊瑚礁生態系統構成永久而不可挽回的傷害,這個是此次仲裁在國際法上的重大貢獻,也就是說用環保理由來偷渡主權爭議,對於國際環保法的進一步推動將會有莫大的影響,從好的一面來說,大國可以用環保的理由介入他國事務,將會使環保的推動更為順利,而壞的一面來說,由於各國認識到環保爭端可能會介入主權爭執或是領土糾紛之後,各國對於簽屬環保性公約將會進而遠之,造成環保觀念推廣的障礙。
  4. 南海諸島均係礁而非島,故南海諸島的各佔有國,均不能藉諸島而主張經濟海域。而這個認定則是釜底抽薪,在不認定南海諸島權屬的情況下,迂迴地把每個佔有國的權利都一併排除,固然傷害中國,但對東協各國而言也像吃了蒼蠅一樣膩味,因為就最核心的主權問題仍然是誰實質佔領誰有權,但是整個南海都國際化了,對於想要藉佔有南海島嶼而擴大經濟海域的企圖都全部落空了。

三、仲裁判斷的執行力:關於這個仲裁如何執行,可能是現階段大家最關注的議題。一般來說,對於國際義務的執行,在聯合國體制下,是依據聯合國憲章第36條以及第94條之規定由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給予建議或決議。也就是說,如果中菲無法就本裁決之執行達成共識,菲律賓的最後手段就是要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來加以執行。但事實上對於五大常務理事國違反國際法上義務的行為,聯合國過去要求強制履行的紀錄其實是很差的。而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第12條規定,裁決的解釋與執行上的爭議由仲裁庭做出決定。而本次仲裁,仲裁庭已經明講了:「仲裁庭指出,惡意之不可推定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並指出附件七第11條規定「爭端各方均應遵守裁決」。仲裁庭因此認為無進一步聲明之必要。」也就是說,仲裁庭明講了就是關於執行你們就自己看著辦,能做到哪一步不關我仲裁庭的事呀。

 

四、仲裁判斷背後的政治角力與未來可能的發展

  1. 本件幕後的推手,從東盟逐漸洩露出來的秘辛,恐怕還不是美國而是日本,是由日本挑動菲律賓然後美國暗中吃下了這個釣餌,箭在弦上而不得不發。因此,日本一直在遊說東盟就這個裁決發表強硬的支持聲明,而美國卻沒有很大的動作支持本仲裁。
  2. 對中國來說,這個仲裁之後最好的結果就是與菲律賓就不存在這個仲裁為前提下,雙方簽署雙邊的爭端解決協議。這不只代表中國在南海周邊的威懾,也代表美國重返亞太戰略的跛腳。以目前中美兩國的對比而言,有相當的難度。
  3. 對中國來說,最壞的結果就是宣布退出國際海洋法公約。由於退出公約在外交意義上就代表與美國體系的世界秩序的對抗,過去悍然退出國際組織的結果就是不久後的世界大戰。因此,退出公約將會是中國孤注一擲的豪賭,不但對中國不利,同樣也是對世界和平的負面因子。
  4. 在上下兩策均不可取的情況下,中國也許最佳的策略就是嚴正抗議與忽視該仲裁決定,並持續進行經濟海域執法的國家行為。也就是將整個仲裁協議冷凍但在國家行為上否定之。這種作法既不實際造成國家對抗,又在南海問題上持續獲得發言地位,以拖待變,等待美中攤牌之時而做出根本性的解決。
  5. 對台灣而言,事實上是否派軍艦等均是枝微末節之事,因為此次仲裁認定是「是否構成島嶼」而不是主權歸屬的問題。因此軍艦的出現反而沒有海巡艦艇在經濟海域執行護漁任務來的有針對性。也就是說,台灣真的要爭一席之地,其做法應該是護漁而非出動軍艦,反過來說,如果出動軍艦,那其實是在解決島內的政治需要而不是著眼於國際法上的權益爭取。而台灣島內非常欲意獨立,認為任何國際上打擊中國的行為就是對台灣有利的群體,正歡欣鼓舞此件仲裁的結果並大聲疾呼各國都應尊重與遵守本仲裁,殊不知本仲裁中更確認了台灣乃中國主權下的主權體,恰恰說明了法理台獨是多麼的非主流。而如果更深一層的陰謀論來看,不要是中美兩國已經達成協議,用南海自由通行權來換取台灣的回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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