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斷交後的未盡事宜

22 8 月 , 2018  

中華戰略學會 研究員 張競

外交再遭打擊又失一國,兩年內連續斷交五國,政府高層每次處置基本原則不變,對外發言基調亦維持一貫,但是在事務官員層級,各項配套作業是否週延無缺,將是檢視當前政府團隊是否仍具有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

在此必須強調,面對國際社會形勢比人強的環境,斷交確實是難以逃避的現實挑戰。但若是在面臨外交逆境時,事務層級官員無法參照前例,依據業務處理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各項應變處置,必然就會荒腔走板疏漏百出。

以往遭遇斷交事件,整個作業焦點都是放在駐外使館如何結束館務,以及保全與處置館產,再加上如何開設承接機構,移交政務、學務、僑務、商務與領務作業,維持實質關係。嚴格來說,依據我外交官員幹練水準,大體來說問題不大。

但是目前我與邦交國關係錯綜複雜,面對各種經貿合作、學術交流與資產處理議題,應以如何方式善後,才能獲得最理想停損點,必須責由統籌斷交善後作業主政機關,出面召集涉及雙方外交往來之中央與地方政府官員,對如何善後提出各項原則性指導,然後各行政機關依據指導,精算出主管業務損益表,以便提出具體處置措施。

此等善後處理茲事體大,絕對不能等閒視之。舉例來說,像是原來所接受之各種型式留學交換生,是否要容許其完成進修學業,留下日後再重敘關係種子,抑或是公事公辦,斷然停發獎學金,立即要求其退訓返國,都具有思考裁量空間;特別是交流與教育訓練計畫,若其課程涉及國際公益與人道援助,處理時就更要考量國際觀瞻。

至於在斷交國境內執行中之合作投資與輔助計畫,如何結束作業取回資產,公務人員更應展現臨危不亂的態度,顯現國家章法仍存,進退有節、舉止有方,才不會讓人輕視,更讓其他國家處理對我關係時,必須再三考量。尤其是能夠依據商約權利義務關係據理力爭,更是事務層級官員與國營事業員工應盡的職責。

此外,執政團隊更應認真檢討過去五次斷交過程,針對是否能夠預先掌握情勢發展,用以評斷我在友邦國際情報作業之賞罰依據。政黨雖然會輪替執政,但情報蒐集掌握研判能力與要求標準,仍然要有原則、不能苟且放水。

政府執政講求團隊一體,施政更要能夠無縫接軌。假若在斷交後無人統一指導,各部會自行其是、態度立場鬆緊不一,就會顯露出執政團隊缺乏治理國家的能力。政務首長除掉講幹話的本事之外,辦實事能力更加重要。

斷交後出面放狠話,甚或是指責對方無情無義,都不過是情緒發洩與政治表態。唯有敗而不潰,落實善後作為,方能維持國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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